生平第一次有房子可以出租,而第一個房客就是極爛無比的傢伙,真是令人昏倒...慘痛的經驗提出跟大家分享,希望各位也能從中學到教訓,更希望不要像我一樣遇到這種豬頭型的爛人!
當初會租就是因為那對夫妻說自己是基督徒,而且還有三個小孩。來租房子時那位太太正懷著第三個寶寶,而當時我本身也正在懷孕,兩人的預產期差了兩個月(我比較早),心想有家有孩子的人應該還算安全,所以就租了。而且還讓他們把戶籍遷進我家。其實我們也是基督徒,但我當時聞到那位先生身上有煙味覺得好像有點不妥,但看到他大肚子的太太就沒多想(因為將心比心嘛...)
沒想到惡夢就此開始...
除了簽約時必須先給一個月的租金沒遲交外,接下來沒有一個月準時!但我們也很好心,想說做生意的人都會有週轉的時候,也就沒有怎麼去催(當然他也沒主動與我們聯絡告知會遲交的事)。後來是積欠了兩個月之後,我老公就去催啦!我們信任他,讓他到第三個月時一次繳清三個月。當時有寄存證信函,並告知下次絕不再通融。雖然三個月有補齊,但接下來又是兩個月沒繳!我們又寄了存證信函,他們過了我們給的最後期限之後才來電說要搬家。我跟老公想說只要搬家就好,也沒跟對方要違約金。我只跟對方說交屋時要把水電、電話、瓦斯結清。結果交屋那天,我們請當初的仲介先到,我們要把孩子帶給長輩看。等我們趕過去的時候(還在約定的時間內)他竟然已經落跑了!屋子一團亂!牆壁被小朋友畫得亂七八糟,垃圾都沒清理,盆栽全部死光,後院還有一堆狗大便。最可惡的是,我們後來去查了欠繳費用總計竟高達27000多元!因為兩個月沒繳房租,當初的押金早已扣完。
而且很糟糕的就是,從此失聯...合約上留的號碼全部變空號..當然經過輾轉終於聯絡上他們(當然手機也換號了啦)。雖然答應會處理,我們當然已經無法相信。
果然不出我所料,答應要來打掃的時間一直要改,我們不同意牠竟然擅自跟仲介聯絡,請仲介幫牠開門。因為怕牠又跑了,所以仲介答應之後立刻通知我們,老公前去堵人,並請對方簽下協議書,要牠至少付清欠款,並且需要負擔部份油漆費用。牠簽了喔!為了讓事情到時後有法律效益,我們還去了調解委員會,一切協議都白紙黑字的寫了下來,並且經過法院認證。
但是那不要臉的傢伙在期限到了之後,還是沒有償還款項,你看過不過份?牠還打電話給我的牧師,說什麼因為房子潮濕,孩子住得都一直生病,所以牠不爽付!有這麼不要臉的傢伙嗎?不高興第一個月就可以搬啊!而且我又沒多要,只要牠負擔應該付的,簡直連禽獸都不如...
這是我生平遇到最不可理喻的豬八戒,一切我已交由法院處理,希望能成功強制執行扣到牠的薪水。
建議各位,除了房屋租賃契約要到法院公正之外,我爸的建議超好的,將押金提高到六個月。我爸說,寧願租金降低一點,押金也要收高一點,不然到時後如果真的出事,損失都不知道找誰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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